主持行政全面工作,分管审计处、校友办、南湖学院,联系外国语言文学院。
卢先明,男,汉族,1963年10月出生,湖南岳阳人,中共党员,研究员,哲学硕士,现任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、校长,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1986年7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英国语言文学系,并留校在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从事翻译、管理工作,1992年5月至1993年6月赴加拿大里贾纳大学(University of Regina)做访问学者;1996年至1999年在湖南师范大学伦理研究所学习,获哲学硕士学位;1997年9月担任湖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;1998年5月至1999年4月担任岳阳市外经贸委党组成员、副主任;1999年4月至2003年9月担任岳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、主任;2003年9月担任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委员、副校长;2016年4月开始任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、校长。
主要研究领域为高教管理和伦理学,自2000年以来,主持、参与国家级、省级课题近10项,出版专著2部,先后在《伦理学研究》《道德与文明》《现代大学教育》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》等学术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,其中《马克斯•韦伯的宗教经济伦理观初探》《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伦理思考》等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《伦理学》全文转载。